內地個稅起征點提至3500元9月1日施行
中新網北京6月30日電(記者 張蔚然 郭金超)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30日表決通過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法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35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3%至45%,修改后的個稅法將于9月1日起施行。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對個人所得稅法作如下修改:
第三條第一項修改為:“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BR> 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修改為:“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BR> 這是自1994年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來第3次提高個稅免征額,2006年,免征額從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免征額從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次修法涉及的減稅額是最大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