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暫定2012年度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告
湘人社發〔2011〕158號
根據工作需要和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要求,全省基本養老保險結算年度已調整為自然年度。為方便參保單位及個人及時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影響正常到齡人員辦理參保繳費和待遇計發工作,暫定2012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準數為2850元/月,并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12年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單位及其職工的繳費基數在2011年度申報數的基礎上暫提高10%,個人基數最低暫為1710元/月,最高暫為8550元/月。
二、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繳納2012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確定為高、低兩檔,高檔暫為2850元/月,低檔暫為1710元/月。
三、按政策規定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的國有農墾企業(包括撤場建區、管理區、鄉鎮的原國有農墾企業)從事農業生產的職工個人2012年度繳費基數暫為1140元/月。
四、2012年到齡辦理退休待遇計發的人員也暫將2850/月作為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進行計發,不再推延辦理退休手續。
五、上述業務操作待全省2011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正式公布和單位申報基數核準之后再統一進行調整。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